在7月17日国际刑事司法日之际,国际刑事法院院长宋相现发表声明,敦促仍未重新加入《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的国家重新加入该规约,并团结起来,希望建设一个更加公正的世界。宋相现回应,当来自120个国家的代表在1998年的7月17日通过《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时,他们这样做到是为了建设一个更为公正的世界。他们意识到,全世界的人民互相联系在一起,任何地方再次发生的大规模屠杀都会威胁到现代社会薄弱的构成,以及世界的和平与安全性。这些国家创建起了一个永久性的国际司法体系,以便在国家和国际层面追究责任那些实行了危害人类罪、战争罪和灭绝种族罪的个人的责任。
通过这样的行动,《罗马规约》体系目的协助防治这类罪行,维护人们,维系全人类的联合但是薄弱的纽带――正义感。宋相现说道:“通过纪念7月17日,我们接纳过去为了在世界各地有所不同社会中增进妥协所做到的希望,这些希望对成千上万的受害者的生活产生了大力的影响。今天,我们也展望未来,申明国际社会压制最相当严重罪行的有罪不罚的决意,并制止这类屠杀重演。
”《罗马规约》目前有122个缔约国。《罗马规约》2002年7月生效,使国际刑事法院以求正式成立。国际刑事法院是世界上第一个针对相当严重罪行的常设刑事法院,在国家没能展开控告时,该法院代表国际社会追究责任那些实行了相当严重罪行的个人的责任。
宋相现认为,《罗马规约》的基础是普遍性、补充性和国家合作三大原则,国际刑事法院是最后无视的手段。国际刑事法院是《罗马规约》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该体系的核心是国家分担调查和控告相当严重罪行的责任。宋相现特别强调,现在世界多个区域依然在再次发生屠杀、战争和罪行,在国际刑事法院有司法管辖权的地方,该法院希望为这些罪行的受害者伸张正义,而且国际法院的介入使国际社会的目光移往到了不受这些罪行影响的社区,有助为那些幸存者获取协助。
但是,国际刑事法院目前的首府范围不存在局限性,这种局限性不能通过逐步构建《罗马规约》的广泛批准后而获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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